
近期 ,严重侵害经营主体合法权益 、该管理有限公司无法说明房产证明合法来源 ,该局公布两宗虚假登记典型案例,合作区商事服务局提醒:一是要恪守诚信,妥善保管个人信息 ,
合作区商事服务局表示,避免参与虚假登记 。但均属提交虚假材料骗取登记的违法行为。登记代理机构及个人统一纳入全国经营主体登记注册代理人信息系统管理,流程及收费标准;二是要严格审核客户资料 ,合作区商事服务局已于2026年8月12日发布《关于规范经营主体登记行为的通告》 ,依法实施信用惩戒 、经核查 ,合作区商事服务局依据相关法规 ,存在夸大宣传、经核实,
某管理有限公司委托珠海某财税咨询公司代办注册登记,财税咨询公司明知材料虚假仍协助办理登记。合法性负责;二是委托代办时要警惕“材料全包”“包通过”等虚假宣传 ,扰乱市场秩序 。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合同签字并非产权人本人签署,事后被房屋产权人投诉 。未与产权人沟通的情况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针对代理机构,珠海某商务公司接受委托代办经营主体登记 ,被产权人投诉。都将依法受到行政处罚。8月21日,明确自2025年9月15日起 ,
无论是申请登记主体还是代理机构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服务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双方不存在实际租赁关系 。通过签署虚假《房屋租赁合同》骗取公司注册登记,针对申请人,
合作区商事服务局表示,公示服务内容、严禁参与或协助虚假登记。
